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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大对非法改装及飙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2  浏览次数:2522
核心提示:为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昆明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
 为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昆明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环境,严厉打击飙车和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于7月9日开始至今年年底,共同对非法生产、销售、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以及飙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非法改装机动车是一种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出厂时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包括机动车的动力、灯光、操作、尾气排放、冷却、制动、消音、悬挂、方向系统和外观结构、车胎轮毂等,改变了车辆出厂时的各项技术指标,此类改装车在道路上行驶,大大增加了危险因素。另外,飙车者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事故发生,甚至酿成恶性交通事故。同时,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在大街小巷飙车,发出的噪音很大,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破坏了城市的优美安静环境。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我市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机动车以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查处,严把源头关;同时对飙车及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公共秩序、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更好保护交通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目标。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市机动车维修管理部门将对主城区内机动车修理厂、点开展专项整治。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资质及维修经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查处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并将非法改装机动车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通过整治行动,将形成对飙车以及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查处整治的长效机制,同时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实施常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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