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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2  浏览次数:2443
核心提示:关于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根据云南省、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通知:最近以来昆明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有少数企
 关于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通知:最近以来昆明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有少数企业和经营者进行违法违规经营,主要表现是:
 
1、部分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
 
2、无维修或改装资质擅自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改装或维修;
 
3、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4、无经营许可证件或持无效经营许可证件进行经营活动;
 
5、签发虚假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或倒卖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针对上述情况,特通知如下:要求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超范围经营、无维修或改装资质擅自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改装或维修、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无经营许可证件或持无效经营许可证件进行经营活动、签发虚假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或倒卖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凡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和经营者,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加大稽查和处罚力度,对机动车维修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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