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运车管 [2016J 5 号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系统的通知
各川、市运管局(处):
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动车维修企业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运车管 [2015J 102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昆明、大理、楚雄、 红河、玉溪、曲靖 6 个州市的 26 户维修企业已完成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试点工作。试点维修企业运用基于信息化防伪技术 的配件质量追溯系统,初步建立了维修配件追溯工作流程、规范, 为维修企业切实贯彻执行维修配件质量追溯制度提供了信息化 技术手段。追溯系统研发单位通过试点,根据维修企业维修业务、 配件管理和消费者消费体验等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系统平台服务 功能。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现将全省贯彻实施维修配件质 量追溯制度,推广使用维修配件质量追溯系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 下,请各局(处)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机动车维修作为民生服务业,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是 新时期、新形势对维修行业的新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透明、优质 的维修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各级运管机构要动员、组织 好相关维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提升全省维修 企业信息化运用水平,促进维修行业转型升级。
二、各州市运管局(处)要根据省局工作方案,结合当地行 业实际,采取积极、稳步、有序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 的作用,在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小修业户中广泛推 广使用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系统。
三、各运管局(处)或行业协会可采取统一组织维修企业集 中进行动员、培训,由追溯系统开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免费提供配件追溯系统软件和技术培训。
为保证工作的有序推进,统一协调推广单位和维修企业的工 - 2 - 作,全省按片区逐一组织推进,具体推进工作安排计划见附件。
四、使用维修配件追溯系统的维修企业应张贴公布省运 管局发布的维修配件追溯目录、维修配件查询方式等内容。凡进 入维修配件追溯目录的配件,使用企业要按要求粘贴追溯防伪标 签,并录入追溯系统,供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附件:各州市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系统推广安排表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 年 l 月 7 日印发